全文预览

师德师风建设(十要十不准十禁止)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15KB

文档介绍
学习。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促进自身专业化成长,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十不准1、不准使用不文明语言。2、不准在学校公共场合吸烟、在工作期间饮酒。3、不准浓妆艳抹、奇装异服进入学校和课堂。4、不准旷工、旷课、迟到、早退、擅自调课及无准备、无教案上课。5、不准把个人的不良情绪带进课堂。6、不准在教室接打电话和收发短信。7、不准由学生家长、学生干部代批代改作业和代写学生操行评语。8、不准以分数和名次对学生进行排队,并以此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9、不准漠视学生中出现的学习、生活、心理、情感等问题。10、不准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和迎来送往活动。十禁止1、禁止宣讲、传播和扩散违背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法律法规和危害学生身心健康、不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言论。2、禁止参与赌博、传销和各类非法宗教、封建迷信活动。3、禁止对各类安全事故迟报瞒报,对各种安全隐患麻痹大意。4、禁止在工作时间浏览不健康网页、沉溺电子游戏、上网炒股、上网购物、涉足休闲娱乐场所以及做其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5、禁止歧视、讽刺、挖苦、侮辱、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以及怠慢、指责、训斥、威胁学生家长。6、禁止随意对违纪学生停课、劝退、开除和强制学生中途转学。7、禁止私自给学生征订教辅材料、强迫学生到指定场所购买教辅材料或向学生推销其它商品。8、禁止开办各类盈利性的补习班、补课班、家庭作业辅导班等,不允许到各种办学机构兼职、不允许从事有偿家教或者强制学生利用节假日参加由自己或合伙人组织举办的各类补课及特长培训活动。9、禁止接受家长宴请,委托家长代办私事,收受学生或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对于学生携带的影响学习的物品,要及时转交家长保管。10、禁止以各种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的学术成果,在招生考试、评优评模、晋级晋职等工作中不得弄虚作假。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