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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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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对进一步做好救助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客观上迫切需要救助管理机构充分发挥社会管理功能。同时,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助服务的现状,也亟待救助管理机构加强引导和监督。Р (二)长期滞留人员问题突出。我市是川陕甘交通要道,作为浪乞讨人员主要流入地,每年救助大量需要医疗救治、临时寄养、机构安置的流浪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和无生活自理能力的重症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受助人员。由于健康情况、智力水平等原因,上述人员中绝大多数无法查找到监护人和常住人口所在地(相当一部分人员是被家庭有意抛向社会的),此问题在市或省的边界县更加突出。据统计,全市每年救助无法查明家庭情况的智障人员、精神病人约160余人(约占全市救助人员总数的1.5%),仅西乡站目前就滞留流浪乞讨精神病人近24人,每年医疗救治及托养费用就占了财务支出的大头。目前,我市民政系统的福利机构和精神病医疗机构已满足不了当前救治安置工作需求。以镇巴县为例,镇巴县没有可供滞留人员安置和治疗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的机构,目前,镇巴救助站的3名滞留人员托养在汉台区的养老机构,治疗流浪乞讨精神病人需要到勉县。由于救助管理站安置到民政系统中的托养机构内的滞留人员不仅挤占有限的临时救助经费和床位,还需要大量的工作人员予以照料,影响到救助管理机构公共服务能力的发挥,救助管理机构对这类人员的救助已显力不从心。Р (三)预防未成年人流浪有待深化。各市跟踪回访情况表明,部分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后,因家庭贫困、监护不当或就业困难等原因,导致再次外出流浪的现象依然存在。单一经济层面的安置帮扶并不能有效解决家庭监护不到位的问题,部分受助未成年人回家少关爱、返乡遭排斥、进校受歧视。此外,流浪未成年人在有过城市流浪经历后,普遍希望在城市就业生活,但由于文化水平低、学习掌握新技能难度大等原因,使他们往往难在短期内顺利就业。上述原因导致了部分返乡未成年人难以真正回归家庭、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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