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Р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减刑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Р第三十一条?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的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条件Р的,二年期满时,所在监狱应当及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法Р院裁定。Р第三十二条?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的,由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Р假释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Р月。假释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Р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裁定假释的,监狱应当按期假释并发给假释证明书。Р被假释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期间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Р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消假释的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撤Р消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人民法院裁定撤消假释的,由公安机关将罪犯送交监狱收监。Р第三十四条?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减刑、假释。Р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提出抗诉,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Р案件,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理。Р(九)有哪些特殊情况可以使用亲情电话?Р答:有下述特殊情况可以使用亲情电话:Р1. 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Р2. 亲人所在地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Р3. 思想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亲人帮教的;Р4. 其它特殊情形的。Р(十)服刑人员每月可以使用几次亲情电话?每次可以拨打几个号码?通话时间有多长?Р答:原则上每月只能使用?1 次,每次通话只限?1 个号码;通话时间不得超过?10 分钟。Р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