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名称: 有限公司Р Р税号: Р Р开户行及账号: 路支行Р Р帐号: Р Р地址: 路西一巷2号Р Р电话: Р 违约责任: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付款,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及时完全履行合同其它条款约定,违约方按合同标的额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损失。逾期合同不能完全履行,出卖人除有权解除未执行合同外,还要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Р第十一条安全风险责任:标的物交付之后的安全风险等所有责任由买受人负责。买受人派车自提前要向出卖人出具纸质加盖单位公章的派车单,出卖人依据买受人派车单发货将不承担货物错发风险。Р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Р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Р第十三条其它约定事项:1、因突发生产事故、承运工具严重故障、国家政策重大变化、Р非计划生产停车、停车检修、重大自然灾害、火车计划迟延等原因造成货物不能Р足量或不能及时发出,出卖人应在事由发生之日起2日内告知买受人,尽此告知Р义务后不承担违约责任。2、出现本条第一款事由,恢复交易时价格发生变化,双Р方协商交易价格,协商不成本合同解除。3、双方承诺,为达成或履行本合同,双Р方及其关联方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向本合同对方和相关第三方的任何有关系Р人员直接或间接提供资金、礼品、有价证券或其他任何有价物品、服务,或者从Р事任何其他贿赂行为。Р第十四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全部条款履行完毕自行失效。Р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出卖人一份,买受人一份。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出卖人: 贸易有限公司Р买受人: 有限公司Р出卖人(章):Р买受人(章): Р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Р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Р委托代理人: Р委托代理人:Р传真:0991-6680289 Р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