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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及预防工作实施方案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复Р印件)提供给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备案。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学校亦将其详细材料报心生命关爱中心。Р(三)鉴定制度。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其病情应经心理咨询专家组鉴定,或到由生命关爱中心指定的专业医院进行鉴定。Р(四)保密制度。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Р五、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的注意事项Р(一)一旦发生危机情况后,应保护学生,坚持保密原则,维护学生权益,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相关信息,避免该生加重心理负担问题。Р(二)对自制力不够的学生,要及时联系家长,避免学校监护不当造成危害。Р(三)与家长联系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并做好文字的书面记载,妥善保存。Р(四)干预措施中涉及学生需休学接受治疗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Р六、责任追究Р全校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因自己的失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要对其实行责任追究。具体说来,在下列情况下要追究责任:Р(一)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需要某些负责人协助而相关负责人不服从协调部门指挥的;(二)参与危机干预事故处理的部门,在接到学生心理危机事故报案后,拖延时间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或在现场不配合、不服从统一指挥而延误时机的;(三)校医务室拒绝对学生实施紧急救治的。Р各部门应针对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本着教育为主、及时干预、跟踪服务的原则,制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具体措施,畅通学生心理危机的早期预警通道,经常性地对本校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逐一分析。对学习困难学生、经济困难学生、适应困难学生、突然遭受重大打击等的学生给予特别关注,随时掌握心理危机高危学生的心理变化。Р各部门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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