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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罪的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2017年)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57KB

文档介绍
如果没有这种交易存在,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立即劫取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是抢劫行为,而不构成强迫交易罪。Р一罪与数罪的界限Р强迫交易罪在实施过程中,因行为人的暴力可能致人伤亡。如果致人伤亡的,尽管在强迫交易罪与伤害(包括故意与过失)、杀人(故意与过失)罪之间有牵连关系,但是不应当以牵连犯处罚原则处理,而应当分别定罪量刑,以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罚。理由主要在于,强迫交易罪的法定罪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法定刑期是较低的,可见其中没有包含牵连他罪并以一罪处断的刑期,也就是说,如果遇到牵连犯他罪而以强迫交易处罚时,其三年的最高刑吸收不了他罪之刑,因而如以一罪处断将罚不消罪、依罪刑相适应原则,应当对此种情况作数罪并罚处理。Р强迫交易罪的量刑标准Рl、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Р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Р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Р根据刑法第22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Р1.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情节严重的;Р2.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Р强迫交易罪的司法解释Р[刑法条文] Р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Р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Р罪名库法律常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赢了网建议大家遇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必要时可寻求法律咨询的帮助。Р来源:(强迫交易罪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2017年) http://s./y/zm/1296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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