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上,?不能安装假牙; 颌骨缺损二分之一或颞颌关节损伤致张口及咀嚼困难;7.一目失明,另一目裸眼视力在0.3以下;或双目裸眼视力均在0.1以下,且不能矫正;8.肺切除一叶且有较重并发症;9.胃大部切除,或胃、肠、肝、膀胱某一脏器多处受伤经行修补术或部分切除且有较重并发症;10.一侧肾摘除;11.烧伤后遗留瘢痕占全身面积30%以上;12.一期矽肺;13.其他部位受伤或患有国家规定的职业病,相当上列残情的。(五)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劳动能力和日常生活活动受到一定影响的,为三等甲级:1.一目失明,或双目裸眼视力均在0.2以下,且不能矫正;2.鼻子脱落,或双鼻孔闭锁不能修复;3.两耳全聋(电测听检查语音频率平均值均在90分贝以上)?;4.一手拇指全失, 或一手拇指末节和同手食指失去两节以上,?或一手拇指末节和其他二指以上各失去两节以上;拇指以外的其他三指以上全失;5.两足拇趾全失或一足拇趾全失兼有其他足趾失去两个以上;?拇趾以外的其他足趾失去五个以上,或五个以上跖趾关节强直;6.脊椎一个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二分之一以上)?,并伴有功能障碍;7.长骨骨折畸形愈合或大关节?(腕、 踝关节以上) 伤后畸形, 致影响功能且不能矫正;8.脾脏摘除;9.面部烧伤后遗留瘢痕占面部三分之二以上;10.其他部位受伤或患有国家规定的职业病,相当上列残情的。(六)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劳动能力和日常生活活动稍有不便的,为三等乙级:1.语言不清;2.一耳全聋,或两耳听觉有很大障碍(电测听语音频率平均值均在50分贝以上)?;双侧耳廓全脱落或一侧耳廓全脱兼有一侧耳廓损伤;3.双目裸眼视力均在0.3以下且不能矫正,或一目裸眼视力在0.1以下,且不能矫正;4.一手拇指失去末节或其他二指以上各失去一节以上,或其他一指全失;5.一足拇趾全失,或其他足趾失去两个以上;6.一侧睾丸摘除;47.其他部位受伤,相当上列残情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