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Р(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Р(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内控制度;Р(三)展业中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要求等。Р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开展各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保存宣传资料和宣传工作Р记录。Р第七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检查Р第二十九条?各级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小组组织对本级及下级机构防范和处Р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Р第三十条?公司各相关部门在自身工作检查中应加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内容,定Р期汇总问题,进行缺陷整改并出具详细检查报告,并定期向法律合规部报送。Р第三十一条?总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系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Р资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报告,并上报监管机构。Р第八章?责任追究Р第三十二条?公司建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将防范和处置Р非法集资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Р第三十三条?各级机构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不重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总Р公司予以全公司通报批评,?并在年底考核中扣减相应分数。?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Р究相关机构负责人的责任和工作人员责任:Р(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落实不到位,风险排查不细致,信息报告不及时,造成Р不良影响的;Р(二)对涉嫌非法集资违法行为的投诉不受理、不汇报,对相关线索不查处、不上报,Р造成不良后果的;Р(三)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出现失职失责,受到举报和监管批评的;Р(四)不按要求完成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Р任务的。Р第九章?附则Р第三十四条?公司应当配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监督检查、?行政调查以及涉嫌防范和处Р置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调查,记录并保存配合检查、调查的相关情况。Р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合规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Р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