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Р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表述中,?“要”改为新版的“应当” ,文Р字表述更严格、准确。第四十、四十一条也是这样修改的。Р第四十一条:内容作了很大篇幅的修改,对领导责任和Р工作纪律规定更明确、细致。?(详细见后边“领导责任方面”Р“工作纪律方面”解释)Р第四十二条:为新增条数,明确《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Р书》的制定、印发。Р总体上,新《细则》在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方面Р做了更加有力、细致、明确的规定。Р首先,领导责任方面:Р1、各级党委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Р7Р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Р公开的重要内容。Р2、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党委每半年检Р查一次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Р查一次。Р3、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Р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Р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Р4、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Р层党组织,要求上级党委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Р进行组织整顿。Р其次,工作纪律方面:Р1、要求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Р问题和不正之风,进行严肃查处。Р2、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Р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Р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Р3、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Р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Р4、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Р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Р严肃处理。Р8Р(四)附则Р(章数: 由第六章变为第七章,?条数: 增为 2 条, 字数:Р由 56 字增为 70 字)Р具体变化: 确定标准,由试行本变为了正式文本,全国Р施行。废止了?90 版。Р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