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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项目中常见虚假形式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x  |  页数:2 |  大小:1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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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进行非法结算,将所得回扣或佣金据为己有;或利用该业务转移资金,隐匿收入、私设“小金库”或私分。Р 2、预付账款成为某些企业的“回收站”。有的企业“预付账款”账户起“回收站”的作用,企业销售商品,不确定收入,而是暂时存放在“预付账款”账户中作为预付款,日后,再作相反会计分录,视同退款。其后果就是企业隐匿收入、偷逃税收。Р 五、利用“其他应收款”占用资金、谋取私利,从事违法违纪活动Р 1、“其他应收款”项目主要指企业发生的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如企业发生的各种赔款、存出保证金和备用金等。备用金主要是企业拨给有关职能部门或有关业务人员备作零星开支的款项,有的企业由于备用金领用和报销制度不健全,有的人员就混水摸鱼,多领备用金或长期占用备用金,将手中的备用金存入银行得利息,或投资有价证券获取投资收益。有的财务人员也利用职权,私领备用金向有关单位投资或挪作他用,捞取个人好处。Р 2、利用“其他应收款”账户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其他应收款”账户反映的业务比较零星、复杂,也就容易为某些企业所利用,从事违法违纪活动,主要形式有:Р (1)将超出企业业务范围的业务反映在“其他应收款”账户谋取暴利、逃避税务工商管理部门管理;Р (2)利用“其他应收款”账户私自存放大量现金,违反库存现金限额管理的规定;Р (3)利用“其他应收款”账户为他人套取现金,在一定程度上为贪污盗窃、损公肥私大开方便之门。Р 3、长期占用单位资金,一般情况下,其他应收款作为企业的债权,其占用期不能过长,但在实际收账工作中,许多企业的“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造成一种不真实的会计信息。Р 针对上述的虚假信息,一方面要加强监督,强化审计职能,加大执法力度;另一方面企业要制定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对会计不相容岗位进行分离,实行轮岗制度,建立营销责任制,对金额较大、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及商业票据要建立专人跟踪收账和催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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