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引种计划;2.证照档案完整,查看《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猪种档案;3. 隔离圈舍准备;4.办理引种手续,填《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申报书)》。РB.挑选种猪: 1.查阅系谱,2.公猪选择,3.母猪选择等。РC.种猪运输: 1.严格消毒; 2.物资准备;3.检疫运输:运前向输出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办《动物运输检疫证》、《动物及其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运输,到达后向输入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合格后入境;途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向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采取紧急措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4.应激处理,5.治疗措施。РD.饲养管理:1.种猪到场管理,2.隔离饲养期管理,3.规范化标准化管理,采取综合防疫措施,杜绝外来人员进入参观,在饲养过程中,要详细观察,摸清引入种猪的特性,并将引入种猪的生长、繁殖、运动、采食、饮水、防疫检疫、疫病诊治、饲养管理等记入档案,以查阅。Р42、有一种猪场过去使用疫苗,购进途径有多种,曾几次被兽药执法人员批评处罚,为改变这一状况,本次招聘执业兽医师时,招收对象限制在受过兽医及兽医药学专业本科教育的范畴,请问我国《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对此究竟如何规定的?Р参考答案:Р答:(1) 国家强制免疫生物制品:农业部指定企业生产,政府采购,省兽医行政部门组织分发。Р(2)生产企业只能将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销售给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符合第七条规定的养殖场,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Р(3)生产企业可以将本企业生产的非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直接销售给使用者,也可以委托经销商销售。Р(4)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时,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由农业部统一调配,生产企业不得自行销售。Р(5)养殖场可向生产者采购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应将采购品种、生产企业、数量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