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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申报初审流程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昂回收机、220、回收钢瓶CR×400TS、压力表组M2TP5、过滤器;Р16、打包机、剪切机、叉车、拖车、吊车、行车、牵引车、铲车、挤压机、升降机、压块机、拆解轨道及翻转机;Р17、灭火器、沙池、消防水池、消防栓、污水处理设备、存放危险品装置;Р18、自动化办公设备、监控录像设备设施、回收拆解档案和数据库。Р19、填报《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审批表》一式二份;;Р20、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附目录、编页码,原件一份;Р21、审核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Р七、办理程序及时效Р(一)受理:Р1、岗位责任人: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行业指导科)经办人员;Р2、岗位职责及权限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申请设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申报事项是否符合要求,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并作出如下处理:Р(1)超出本局权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员;Р(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Р(3)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者在2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正式受理后,经办人进行初审并在1个工作日内移交科长审核;科长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材料的复核并移交分管领导核准;分管副局长在3个工作日内复审并移交局长核准;局长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Р(二)行文办理Р1、市场体系建设科、行业指导科工作人员起草批复文件,由科长初审;Р2、商务局办公室审核;Р3、商务局分管局长审核;Р 4、商务局局长审批。Р(三)时限:承诺13个工作日。Р八、监督管理Р对企业申报的情况进行监督Р九、责任追究Р行政审批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Р1、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的; Р2、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决定的;Р3、不按法定期限办理的;Р4、其他过错行为。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申报初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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