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清责任,划分责任大小,确定医方存在责任的,医患双方应当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理》的规定,通过医患双方协商、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诉讼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等方式,妥善解决医疗纠纷。Р第十四条Р因医疗过失或医疗并发症致残但不需继续治疗的住院患者,其家属应及办理出院手续。对于无理纠缠,拒绝出院的,经劝说无效,医院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以医疗事故为借口要挟、损坏公物,殴打辱骂医务人员,聚众闹事,以及其他行为扰乱医院工作秩序者,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Р院前急救应急预案Р1 总则Р1.1 编制目的Р落实《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工作建设,做好辖区内突发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维持急救患者的基本生命体征、减轻患者痛苦。逐步形成院前急救与医院急诊科、院内综合技术一体化的医疗服务体系。Р1.2 编制依据Р以《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建设发展城市社区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和预案为依据。Р1.3 院前急救的主要任务与模式Р广义上院前急救是指伤病员在发病或受伤时,有救护人员或目击者对其进行必要的急救,以维持基本生命体征和减轻痛苦的医疗活动行为的总称,即伤员尚未到达医院前的救治。狭义的院前急救专指有通讯、运输和医疗基本要素所构成的专业急救机构,在病人到达医院前实施的现场救治和途中监护的医疗活动。Р因此,院前急救的主要任务:Р(1)接受呼救。Р(2)安排、协调和实施院前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