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负责充分利用教职工党员干部和学生社团等群体优势,积极发展一批政治坚定、思想过硬的学生和教职工,随时关注、发现校园内外异常情况,全面掌握动态。Р 4.落实一票否决制度。由纪检委、政治处牵头,对责任科室“去极端化”专项工作落实不力,有学生、教职工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暴力恐怖活动的,年底取消评选先进科室资格,扣发综合治理奖。Р 组织好“去宗教极端化”教育学习活动,是我校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科室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去宗教极端化”教育学习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Р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校党委要站在“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高度认真对待,把此次活动摆在突出位置,专题研究、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按照《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进一步加强“去宗教极端化”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使教育活动做到全面覆盖、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要全员参与,教育学习期间所有教职工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事由不能参加集中教育的教职工,各科室和班级要进行统计备案,在开学后专门安排时间进行学习,坚决杜绝敷衍塞责,走形式、做表面文章。Р 2.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在学习教育、模范履行公民职责、维护民族团结和校园稳定中党员干部要发挥引领作用,要旗帜鲜明地亮出自己的观点,敢于碰硬,对师生员工中存在的错误认识要理直气壮地纠正。对于政治态度暧昧、关键时刻不能挺身而出,不能承担领导责任、不能担负维护稳定工作任务的干部,要坚决予以调整。对于政治态度暧昧、关键时刻不能挺身而出,不敢亮明态度的教职工,要重点教育,对于拒不纠正错误观点特别是从事非法活动及利用讲台散布错误言论、鼓吹反动思想、传播谣言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Р 3、要大力宣传我校涌现出的民族团结事迹典型,特别是在维护校园稳定、勇敢站在反分裂斗争第一线的优秀集体和个人,通过校报、广播、横幅、橱窗、宣传板等方式,积极营造团结、和谐的校园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