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业绩累积≥2万元;Р(2)任何一个单月业绩不得少于2000元;Р(3)月均出勤率≥80%;Р(4)工作汇报率≥90%;Р(5)工作日志填写率100%且合格率≥90%;Р上述合同维持的标准须同时达成,营销中心每月定期进行检查,达标则继续维持劳动合同,如未达到,则于次月1日起与公司自动解除劳动合同。Р三、双方权利和义务Р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Р(1)甲方根据企业经营目标及乙方的岗位职责制定具体业绩目标考核标准,业绩目标制定时应做到公正、公开。Р(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业绩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如发现乙方存在徇私舞弊及严重失职行为的,有权进行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Р(3)甲方应按照要求提供合理的劳动保护和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乙方为完成业绩目标提供合理的支持。Р(4)甲方应按时足额发放薪酬和奖金。Р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Р(1)乙方拥有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工作任务的知情权。Р(2)乙方有权督促甲方提供合理的劳动保护和必要的工作条件。Р(3)按照协议和劳动合同约定,如甲方未按时提供相应的薪酬和奖金,乙方有权提出异议。Р(4)乙方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或对目标考核结果感到不满意,有权在目标考核期间或知道目标考核结果 3 个工作日内直接向甲方提出申诉。Р(5)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严格遵守甲方的业绩目标考核任务,并按时按量完成。Р(6)乙方应遵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努力提高业务水平,遵守职业道德,保护甲方商业秘密。Р(7)乙方认真接受甲方有关部门进行业绩目标考核和工作检查。Р四、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Р1、本合同附件协议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Р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Р法定代表人或Р委托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Р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