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量到位。撤并乡镇的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参与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区委、区人民政府政府派工作组到有撤并工作任务的乡镇,具体指导乡镇撤并工作。工作组按工作方案的安排,每个成员单位以及相关的部门要抽调2名以上政治过硬、组织能力强的干部参加工作组工作,抽调期间原则上工作与原单位脱钩,集中精力抓好各项撤并工作。所抽调的人员要在两天之内全部到位开展工作。各工作组要切实做好乡镇撤并的协调工作,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的,要报区委、区政府研究解决。各乡镇及各工作组,要加强请示汇报,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Р 二是要确保工作措施到位。有撤并任务的乡镇要尽快结合本乡镇的实际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照乡镇区划调整的要求和程序,把各项工作任务一一细化,层层分解,研究制定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乡镇撤并工作的顺利进行。Р 三是要确保服务支持到位。区直各部门特别是人事、编制、财政、民政、社会保障、教育、农业、审计、档案等部门,一定要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制定好各项相关配套政策,切实为乡镇撤并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扎扎实实地做好服务工作。Р 四是要确保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在正式宣布撤并之前,原乡镇的党委、政府要继续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正式宣布撤并后,由调整后的乡镇党委、政府对新的辖区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要被撤并的乡镇,从领导到一般干部都要继续扎实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站好最后一班岗,抓好各项工作,决不能因被撤并而消极怠慢或者互相推诿;并入的乡镇也要和平常一样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不要等待观望。如果发现因撤并乡镇而放松要求,耽误工作的,要严肃查处。此外,被撤并的乡镇要认真做好各种资料的清理归档和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