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人。Р 妥善持证人员落户问题。因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申报户口的出生人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本着“先落户后通报”的原则,凭《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出生证明材料准予登记户口。我所通过核对,共为145名未落户人员办理落户登记手续。Р 全面登记暂住人口。认真贯彻《关于实行流动人口涉人员案前管控责任倒查制度的通知》,以户口整顿为契机,全面登记辖区流入、流出人口,实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核对,我所共新登记暂住人口552人,注销暂住人口123人,Р 全面完善常住人口数据。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父母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采集率要达到80℅,已婚人员配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采集率要达到85℅的目标。我所在入户核对工作中,通过查看户口簿,历史底册的形式,核对完善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12453人次,圆满完成任务。Р 三、户籍民警认真核对,将数据录入派综系统Р 我所通过入户核对发现的户口问题和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组织人员走访村、单位调查核实,对查实后的人户分离人员、户口待定人员、一人多户人员、应销未销人员和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现象,依据有关政策和程序规定予以妥善解决;对政策法规界定不明确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请示上级公安机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分类登记造册,限期整改,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Р 我所在纸质登记的同时,及时人口信息系统数据的注改工作,以确保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计算机存储信息和居民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共录入派综系统各类数据23567。Р 四、认真户口整顿的数据整理、汇总工作。Р 目前我所正在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系统建设、健全管理制度。组织人员采取自查、抽查等方法,逐级总结验收,为数据正常移交给人口统计办公室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