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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开展工作总结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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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数达不到结婚年龄,无法办理结婚证,婚姻关系为未婚,但与户主关系就存在与现实不符和逻辑错误。特别是,我县在2003年出台的《澄迈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实行计划生育“一证管多证"的管理制度,因此我县许多群众由于各种原因,一直瞒报、漏报出生人口,造成许多出生人口没有落户,不能保证我县的人口普查工作数据的准确性,无法准确地反映出我县人口在各方面的变化情况。四、下步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上级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人口普查工作提供准确翔实数据做准备。为了贯彻落实《海南省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认真做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防治漏报瞒报的通知》文件精神,保证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人口普查数据质量,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及当前入户存在的问题和困难,8月26日,我县公安局已开始贯彻实施关于“停止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公安部门不给予办理户籍登记”的规定,让符合办理户政条件的一律给予办理,对于主动如实申报政策外生育或违法收养人群,要适当从宽处理,可按本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较低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生活困难的人群,经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缓缴或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对以往瞒报、漏报人口出生的单位,只要在这次人口普查中如实申报登记的,不予追究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考核责任,普查登记结果不得作为对基层各级政府、村委员会、各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绩效考核或兑现的依据,不得追究以往绩效考评成绩。为户口整顿工作扫清政策性障碍。出生未入户小孩入户,现各派出所已要求各村委会通知本村委会有出生未入户小孩的村民,于9月5日前携带相关证明委会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关于我县遗漏人口上户问题,县公安局已要求派出所辖区民警亲自走访调查核实,对每个补漏人员进行见面排查,并填写漏登户口审批表且做审核意见,村委会需开具证明,本人提供近期照片,由派出所统一收集上报县公安局办理审批上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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