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可依,文明执法。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的渔政管理机构依据《渔业法》的有关法律,对有禁不止的捕捞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在执法中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罚适当,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树立良好的渔业执法形象。Р 逐步建立和完善渔业资源监测点。对实施金沙江禁渔期制度的效果进行评价,进一步研究保护和合理开发渔业资源,并对生态环境、水文物理进行长期监测,防止水质的污染,使渔业资源得以永续利用。Р 信息报送。各乡(镇)兽医站在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的过程中,要收集禁渔工作动态或执法典型案例,要在每月2日前至少报送一篇信息或案例到县渔政站。禁渔工作总结于5月5日以前报县渔政站。Р 四、保障措施Р 组织领导。县农业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政策法规股股长和县渔政站长为成员的禁渔工作领导组,负责禁渔工作的检查督促,调配执法力量,协调管理和资金筹措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水产渔政管理站。Р 组建执法队伍。县农业局统一调动力量组建执法队伍,执法队长由县农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县水产渔政管理站长任副队长,队员有县农业局和县水产渔政管理站的有关同志。Р 层层落实责任。县农业局与县水产渔政管理站和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签定《XX年长江禁渔工作和渔船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责任到人,任务到人。Р 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采取统一执法和分散执法相结合、江中检查与市场检查相结合、水上检查和陆上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长江禁渔工作。禁渔期内,安排一辆车作为渔政执法检查之用,水上检查船只根据情况租用渔船。Р 关心渔民生活困难。金沙江及支流实施禁渔,将影响渔民生产和生活,在工作中加强宣传教育,关心渔民的生产生活,给他们出主意、想办法、找路子,确保渔区安定、渔民生活稳定。Р 设立举报电话号码:0870-7622240,762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