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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全区绿色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调研报告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31KB

文档介绍
利益,重开采、轻保护、不治理的现象还是大量存在。开山采石企业以采矿权有偿取得、负担过重等种种理由为借口,想方设法不缴或少缴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护金,即使足额缴纳了保证金,也不愿意履行恢复治理的义务。Р 四、相关建议Р 建立矿山环境保护诚信准入制度。对没有履行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义务或不缴、少缴、拒缴保证金的矿山企业,列入矿山环境保护诚信档案黑名单,采取不予其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或变更登记、不受理其新的采矿权申请等管理措施;对黑名单矿山的开办、投资、入股、出资、控股单位和个人,限制其进入采矿权市场参加竞买的资格。Р 加大“绿色矿山”创建力度。更好的督促矿山企业落实边开采、边治理措施,推广台阶式、机械化开采,推广无尾矿、清洁生产,减少废弃物排放量,实现矿山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相协调,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与破坏。建立“绿色矿山”激励机制,对列为“绿色矿山”创建的在采矿山,可由企业提出整治方案,由收取保证金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其整治经费可从该矿山上缴的保证金中按整治面积比例进行返还。矿山最终闭坑时必须完成矿山环境治理。Р 进一步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加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力度,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足额收缴保证金。开展保证金收缴情况清查,依法限期追缴。拒绝缴纳保证金的,不予办理采矿许可证年检、注销采矿许可证。Р 加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精心抓好工程施工。规范整治项目运作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资质准入制度、公开招投标制度、投标保证金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工程验收制度。Р 绿色矿山的实施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矿业经济发展规律在认识上的重要升华,是矿产资源管理理念的一个飞跃,对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建设具有重大作用。也是矿业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更加科学、更加理智、更加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和创造性的崭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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