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算起,直至壹年为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内,乙方应尽快完成交工证书中写明的尚未完成的工作(如有),并且对除本合同工程正常使用磨损外存在的缺陷、病害或其他不合格之外进行补修、重建及修复,缺陷责任期内对修复工作所花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Р第十五条补充条款Р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及检验评定标准,严格按图纸要求施工,认真进行技术复测,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资料。Р2、乙方在施工期间要精心组织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管理工程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无故缺勤一次罚款***元,其他管理人员无故缺勤一次罚款***元。Р3、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并迅速采取改进措施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Р4、工程所需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法定部门检测手续并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对所有主要材料,甲方有权抽查检验(材料费、检验费由乙方负责),若达不到质量、技术要求,该材料不得使用,并立即运出工地现场,损失由乙方自负。如乙方不按上述要求办理,工程经理人员和招标人代表有权拒绝使用,并且拒绝支付工程款。Р5、乙方所需办理的一切手续费用均由乙方承担。Р6、******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工程初验,***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进行终验。Р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及保修期终止分别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及保修期满终止证书后失效。Р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根据实际和需要鉴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Р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政府采购中心和招标代理机构各**份。Р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Р Р二〇一四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