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上级部门及旗委政府,一是成立由旗委、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农村牧区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一名县级领导专抓此项工作,全力推进农村牧区产权制度改革。二是配全配足旗产权交易中心、苏木镇农村牧区产权交易服务站专业技术人员及编制、统筹谋划工作经费。三是“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通过协调经营权流转时签订规范的三方书面流转合同(嘎查村集体、承包方、使用方),保证流转合约继续履行,确保切实解决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投资建设的后顾之忧。Р二、农牧业经营模式创新情况Р(一)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作为推动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我旗草牧场、水资源、土地资源的组合优势,强化招商引资力量,着眼优势主导产业的发展,坚持引进与培育相结合,高水平建设农牧业龙头企业。大力支持土地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的新型农牧民合作社。培育并引导家庭农牧场、专业大户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加快转变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努力提高集约经营水平。目前,全旗已培育发展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4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614家、公示和认定125家家庭农牧场。Р(二)大力推行农牧业生产经营新模式。按照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管理企业化,销售品牌化的思路,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农牧户”的合作经营模式,努力提高农牧业组织化、产业化程度。大力实施龙头带动战略,统筹项目、资金,选择产业关联度大,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重点予以扶持,夯实利益联结机制的建设基础。实施龙头企业“六个一”提升工程(即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创建一个基地,带动一个产业,打造一个品牌,引领一个合作社,创新一个模式,造福一方百姓),增强龙头企业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目前,对已认证的旗级及以上龙头企业全部建立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档案,农企利益联结率达到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