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探索有效机制,协调县级林业局与乡镇政府之间的关系,发挥好职能作用;对未撤并的站,要进一步稳定机构、理顺体制,强化自身建设。三是建议广东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继续加强乡镇林业站勤政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制度建设,防范风险。Р (三)高度重视乡镇林业站基础建设Р 一要拓宽资金渠道,争取加大中央资金投入力度;同时争取将基层林业站条件建设纳入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范围,弥补建设资金不足,并解决林业站工作经费等无渠道问题,避免出现县林业局因负担重而主动将乡镇林业站下放的局面。二是努力管好用好现有中央投资。国家鼓励积极、示范带动,对领导重视且积极性高、配套资金充足的省份,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确保建一批、成一批,示范引领其他省区加快推进乡镇林业站建设水平整体提高。同时,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中央投资应重点投向垂直管理的站,引导实行乡镇林业站垂直管理体制,也便于林业统筹固定资产管理并保值增值。Р (四)注重加大林业特殊性宣传力度Р 与其他行业相比,林业具有明显的长期性、艰巨性、专业性、政策性等特殊性,需要一支精业务、懂技术、熟法律、会管理的稳定而长期坚守的基层专业队伍——乡镇林业站;更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乃至全社会各界对林业工作站特殊地位与作用的共识。Р 调研组认为,乡镇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是否科学有效,改革是否成功,应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按照以下“三个有利于”作为判别依据,接受实践检验。一是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即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二是有利于依法行政,即有利于林业有关法律法规得到全面、准确、及时地贯彻落实,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有利于人才培养和进步,即有利于职工专业技能培训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享有稳定的社会福利。因此,应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开拓创新、示范引领,着力做好乡镇林业站建设和管理,从而更好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