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50- 200元。Р3.3.2监控成效奖Р发现驾驶人员疑似人为损坏车载设备,在录像取证并通知车辆安全管理部门后经查证属实的,每起奖励50元。Р3.3.3奖励程序Р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由信息中心管理人员以书面形式列事例明细,每月由信息中心统计核实并报公司批准后在当月工资中体现。Р3.4处罚Р3.4.1监控人员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警告处分,每人每次扣罚20元。Р3.4.2 不填写交接班记录或交接班记录不全的、不实的;Р3.4.3 上班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的,如:打游戏、看电影、聊天、睡觉等;Р3.4.4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2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的;Р3.4.5 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的;Р3.4.6未完成监控记录日报工作;Р3.4.7 在QQ工作群里上传未经查证属实的情况或发表不当言论的。Р凡是当班组长发现人员有上述问题却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Р3.4.8监控人员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记小过处分,每人每次扣罚50元。Р3.4.8.1早上上班(中班交接班)后,未按规定对运输车辆监控设备进行巡检的;Р3.4.8.2监控设备硬盘数据缺失,巡检时未发现的;Р3.4.8.3 驾驶人员有违规操作行为,未及时发现,当班人员不知情的;Р3.4.8.4 运输车辆监控设备偏移、损坏,未及时发现的;Р3.4.8.5 运输车辆报警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的。Р3.4.9监控人员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记大过处罚,每人每次扣罚100元。Р3.4.9.1 发现监控设备硬盘数据缺失,未处理的;Р3.4.9.2 发现驾驶人员有操作违规,未处理的;Р3.4.9.3 发现运输车辆监控设备偏移、损坏,未处理的;Р3.4.9.4 运输车辆报警信息,未关注,不作事后跟踪的。Р3.4.10监控人员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应给予留用察看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