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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考察学习报告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要确定清产核资和人员界定基准日,排出工作目标时间表,确定责任人员,明确责任内容、责任时间,做到分工明确、任务到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各级农业部门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摸准实Р情、了解民意,指导帮助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农村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强化统计、检查、督导和档案收集管理工作。Р(二)明确部门职责。要充分发挥组织、国土、信访、水利、林业、畜牧、工商、财政、审计、税务等相关部门职能,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昌吉州农业局要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农村综合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研究试点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办法,指导县市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加强检查督导和总结工作,为今后在全昌吉州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积累经验,奠定基础。Р(三)加快工作进度。试点县市要结合州正在开展的农村综合产权制度改革、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土地清理、农村农业设施所有权、农村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民房屋产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等工作,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步伐。自治区试点县昌吉市中山路街道小渠子村力争在年内完成清产核资、成员界定、折股量化、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完善管理机制,实现年底分红收益。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奇台县试点村完成清产核资和成员界定工作,力争2017年上半年完成试点工作,并总结经验,提炼可复制和推广模式,供其他县市参考,为昌吉州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基础。Р(四)提供经费保障。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复杂,一村一方案组织实施,各级农经业务指导部门工作量大,需要专门的工作经费开展考察、宣传、培训、督导检查、印制资料汇编、定制股权证书等,昌吉州县财政部门应给予专项工作经费支持,以保证改革试点工作的正常推进,切实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我昌吉州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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