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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手机配备及使用规定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x  |  页数:2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直接上级临时联系方式,确保业务联系畅通。若因个人原因造成未接未回电话超过30分钟的,不论原因,发现一次当月话费不得报销。Р若手机卡丢失或损坏,造成联络障碍的,应于24小时内向行政部报备,并及时进行手机卡的补办,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Р7.所有配备手机人员应妥善保管并爱惜手机,丢失或损坏手机者,按原价赔偿( 手机原价为 元)。Р8.为规范存储客户信息,对销售顾问及服务顾问的手机通讯录做统一格式要求:Р 8.1销售顾问手机通讯录格式:Р客户姓名+年月+车型+状态Р 例:张俊+A6+1208+购(订、潜) Р 说明:“状态”表示该客户目前是属于已购车/已订车或者潜在客户。Р Р 8.2大客户销售人员要求按客户进行通讯录分组,以便查找管理。Р Р 8.3服务顾问及客服手机通讯录格式:车型+客户姓名+服务类别+车牌省市代码Р 例:A6+张俊+维修/保养+赣AР9.其他部门人员手机通讯录一律要求在联系人姓名前备注公司及职务信息。Р10.所有人员手机通讯录每周五上传至手机通讯运营商网络服务器存储,由IT专员进行统一备份。手机使用者必须无条件配合通讯录的备份工作。Р11.所有公务手机配备人员,名片上只允许印公司配备的手机号码。Р12.若配备手机人员离职,应主动按公司规定办理手机归还手续,手机中存储的相关客户号码需完全保留不允许删除。对违反规定者,公司有权扣发预留工资。Р13.使用公司配备手机人员,应维护公司和个人形象,使用礼貌用语,积极开展业务,保障对内/外的沟通顺畅。Р14.所有公司配备手机人员,承诺严格遵守国家通讯及网络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合理使用手机通讯资源。Р15.凡是在本规定上签名者,即表明已阅读和领会本规定所有条款内容并承诺能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Р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和执行Р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Р2012-08-18Р领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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