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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医疗费用控制措施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x  |  页数:2 |  大小:18KB

文档介绍
:Р1、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办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医疗药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督促医疗机构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从而实现合理用药。同时,定点医疗机构也结合实际制定了规范用药行为的具体措施。Р2、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目录。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落实满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目录外用药费用不超过总费用的10%。Р3、建立用药监测评价机制。对临床用药情况建立经常化的监测评价机制,评价的内容:抗生素使用比例;针剂应用比例;次均处方费用;药品占整个医疗费用的比例;病因、对症、预防并发症等用药符合治疗指导原则的病历数;并用≥2种抗菌素的病例数;用药、医嘱、收费相符率等反指标进行监测。Р在常见用药监测和评价上我们实施处方评价和病历审核两种形式加已控制。Р二、控制不合理检查的措施Р对合理检查的基本原则进行培训。强调必要性,明确诊断项目是否临床必需,分析检查项目对诊断疾病的敏感性和特异性。注重安全性。有些检查存在危险性,可能带来痛苦、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应结合病人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检查项目。保证经济性。在满足必要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费用低的检查项目,杜绝重复检查、变相重复检查。同时也制定了盯着措施:Р1、加强监督管理。利用检查费用占就诊病人的费用比例、检查费用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检查项目的阳性率或阴性率等监测评价指标进行定期监测、检查与情况通报、反馈。Р2、加强技术培训。一方面加强对医生病历采集、物理诊断技术以及临床思维能力的培训,另一方面加强对临床辅助检查的操作方法、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不同检查的相互关系等知识和技术培训,提高检查的质量和效果。Р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有效教育医务人员追求经济效益,损害患者利益的临床行为,同时规定医疗机构不允许给临床工作人员下达经济指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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