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监督查通报制度Р为切实加强对我镇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营造整洁优美的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Р一、卫生监督Р1.皇塘镇环境卫生管理由镇爱卫办监督。Р2.结合卫生管理实际需要,各村由各包村干部牵头管理。Р3.各村要切实承担起监督管理责任,明确划分出本村卫生管理责任区域,落实管理责任,督促各村按要求抓好卫生管理。Р二、卫生检查Р1.各村卫生管理情况由镇爱卫办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每月1次(每月第一个星期),不定期抽查每月不少于2次。Р2.为便于监督管理和准确评定各村管理情况,镇爱卫办要组建人员相对固定的卫生检查组。Р3.卫生检查组要认真做好卫生检查工作,详实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于卫生管理存在问题的村,要发出“卫生管理整改通知书”,将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告之,并督促问题村认真整改。Р三、卫生通报Р1.各村的卫生情况由卫生检查组每季度通报1次,卫生情况通报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Р2.为切实加强卫生管理和促进整改,将日常卫生管理极差或不按卫生检查组要求整改的村、单位列入“重点整治单位”进行通报。Р3.连续2次被列入村“重点整治单位”通报的村、单位,由镇爱卫办报请镇人民政府在全镇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Р四、卫生要求Р1.各村、单位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搞好各自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要做到随时保持干净整洁。Р2.任何村、单位和个人不得乱扔垃圾纸片,堆放杂物。Р3.任何村、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墙壁上粘贴标语及宣传图画,不得在墙壁上涂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