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市市政市容委。对象:各区县政府的环境卫生工作。基本框架:该评价体系采取“市级主导,属地为主,专家参与”的方式,在市市政市容委的领导下对各区县的整体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检查评价。具体由检查部门组织实施,委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员及业内专家组成专家团进行评价,年终给出各区县的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评价结果。指标体系采用100分制,兼顾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促进区县长效管理,形成常态化。评价内容分三部分:第一部分管理要求,主要为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和有效实施,相关推动制度、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人、财、物的配置是否符合定额,管理措施(包括监管体系)是否到位,产生的效果是否是有效、长效,发生的问题能否及时有效处理等等;第二部分作业效果,各项目的作业效果满足相应质量标准和检查标准;第三部分重要环卫指标落实情况,包括垃圾处理三化指标,重要能力指标。评价形式:每年一次,对管理要求和指标落实情况的评价由检查部门组织,委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员及业内专家组成专家团,听取汇报并查看相关资料,形成考核分数;作业效果的考核分数由每月考核结果平均汇总形成。六、劳动定额市市政市容委对道路作业实行每平米15元的定额标准,对公共厕所推荐西城区的劳动定额,目前正在进行定额标准的调研工作。劳动定额对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管理,优化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深化市容环境卫生行业改革,促进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引入市场机制,推进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定额标准协调了劳动定额与作业质量的关系、与作业规程的关系、以及传统环卫作业定额与新兴、发展的环卫作业定额的关系。[结束语]环境卫生监管平台的搭建,评价体系的建立,考核标准的提高,有力促进和引导了北京市环境卫生事业持续深入地发展,为实现绿色北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在管理理念、财政投入、定额成本、考评机制的建设、作业规范化等方面逐步提升完善,为北京建设世界城市的目标贡献环卫人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