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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交警大队关于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78KB

文档介绍
由于在原本紧密的劳动用人关系中,大队和聘用人员是二元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后,关系成为了三元关系。劳务派遣公司对临聘人员的管理、服务、培训、考核等环节上落实不到位。Р四、对做好辅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Р(一)严把进出关口,控制人员数量。一方面,对辅警的招录要实行统一招聘、严格招聘程序、明确招聘范围、实行公开招聘,把政治素质、文化素质相对较高、身体条件好、责任心强、热爱公安交管工作的优秀青年充实到辅警队伍中来。另一方面,要结合本地交通状况,参照公务员招录管理程序,按照“控制人数、逐年减少”的原则,严格控制辅警的人数和岗位。 Р(二)落实经费保障,量化工作考核。一方面,政府部门制定当地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临时用工的经费保障机制,指导性的规定各行业用工人员的基础工资参照标准、福利待遇参照标准、增长机制,尽量缩小他们与社会其他部门待遇的差距,健全福利、劳保制度,使他们能安心工作。另一方面,交警部门用工单位应根据不同岗位性质实行量化绩效考核,如秩序岗位以上岗工作时间,遵守纪律规定、劝阻交通违法行为次数和所辖路段交通秩序状况进行考核;交通安全宣传岗位以参加宣传活动次数、交通安全宣Р传投稿、制作新闻宣传作品数量进行考核。充分利用激励手段调动辅警积极性,最大限度发挥其工作潜力。Р(三)建立激励机制,维护合法权益。辅警的经济、政治待遇无法和正式公务员或事业人员相提并论,但他们中的许多人政治素养好、专业技术水平高,是本部门不可或缺的人才。作为行政机关,应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保障其合法权益,尽力留住这些人才。例如,组织评选优秀辅警,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组织辅警和民警一起参加党团活动、业余文体活动,积极营造团结友爱的生活氛围,帮助其建立归属感和荣誉感,增加其主人翁意识;正面舆论引导,邀请新闻媒体深入一线采访报道辅警工作,引导社会公众理解、尊重、支持、配合辅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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