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项1项,标准数1个。为企业和人民群众减轻负担9万元。Р Р 三是抓好价格认证工作。到目前为止,共完成各类价格鉴证案件197起,涉及金额万元。其中刑事案件涉财鉴定125起,涉及金额万元;民事案件涉财价格鉴定19起,涉及金额万元;其他价格认证案件53起,涉及金额万元。Р Р 4.加大了项目的组织实施力度。我旗所有中央、自治区投资和地方政府性投资项目均建立健全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从项目审批、方案设计、施工建设到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使项目实施有据有序,确保了工程项目高质量、高标准进行。Р Р 5.积极争取上级投资。今年以来,我局在农林牧水、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基础设施工程、社会事业、节能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截止目前,我局围绕基础设施、农林牧水、公共服务、环境治理、新型产业等领域,申报到国家和自治区争资项目46个,并对每一个项目都动态跟踪对接。现有29个项目获得上级投资20541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2894万元,自治区预算内资金2077万元,自治区国内贷款20439万元,债券170000万元。Р Р 6.狠抓资金管理。对中央、自治区和地方政府投资类项目资金的管理,全部实行“三专一封闭”制度,严格规范资金拨付程序,所有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实施部门、施工部门、监理部门及旗政府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从而避免了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Р Р 7.认真开展重大项目稽查工作。对重大项目实行特派员专项稽察制度,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稽察办法》对全旗项目进行跟踪稽察。紧紧抓住项目建设程序、投资概算控制、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以及资金使用管理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稽察,今年,我局共稽察35个项目,其中:配合上级稽察项目8项,自行组织检查2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