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 2.职责定位上有些尴尬,实际实施上有些困难,除去驻在单位以外,其他归口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议会议,即使我组制订了相关要求,不过我组在参会决议方面依然处于被动地位,项目资金发放情况的检验也存在着滞后现象,不能很好的发挥预警作用。在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因为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的现实情况,纪检组存在着监督上的客观困难,对领导干部实施党纪法规政策决议等方面的监督轻易流于形式。而因为人力、精力、时间上的客观实际,针对扶贫领域的专题督查工作力度有待加强,方法也比较单一,缺乏同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的机会和经验,欠缺联合其它部门开展督查工作的经验和水平,同其它纪检监察组的交流多、配合少,更多的是停留在个人交际层面,没有形成纪检监察的协力,实际工作上的震慑力还有待深入加强。Р 3.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藕断丝连,因为工作上的复杂性和考评上的痕迹性,各单位和我组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形式主义。在党风廉政建设定时汇报方面,每三个月一汇报,部分单位的主体责任汇报和第一责任人汇报全部是由办公室人员撰写,很多时候单位一把手只是后期查阅一下,曲解了制度制订之初的本意,进而造成很多总结汇报有些时候不能联络实际,不能切合本身工作查找不足,轻易犯“高大上”的错误,甚至发生季度汇报反复使用的问题。因为日常工作原因,对驻在单位的警示教育相对来说有些不够,监督检验力度也有待加强,两个林场因为地处偏远、人员分散、工作地点不固定等实际情况,我组对她们的监督检验颇为不便,督查力度不够,督查方法有待创新。РРР 三、整改方法和努力方向Р 1.深入端正心态,提升警惕心,遇见问题,要学会创新方法方法,勇于革新,主动做事。Р 2.加强学习,善于联络其它纪检监察组,增强协同配合能力,提升整合监督能力。Р 3.联络实际,重视日常工作,善于发觉细节和矛盾,立即有效作出处理,处理问题,预防“灯下黑”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