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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一建法律法规纲要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x  |  页数:24 |  大小:41KB

文档介绍
体行政行为——警告(行政拘留、扣资质证书)等   60天内     一并复议——行政机关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 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各级政府和工作部门的规定 Р     复议的单位:1、本级人民政府2、上一级主管部门    乡镇政府的规定        规章× Р不得复议——行政机关作出的——内部行政处分、人事处理、调解    РP341★在复议期间,行政机关不停止执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1、官认为要停止的2、民申请停止,官认为要求合理,决定停止的3、法律规定停止执行(以上官: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 Р2、诉讼范围——可以诉讼——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不得诉讼——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决定、命令      奖惩、任免             终局裁决  Р▲ 1Z308052 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的有关规定 1T 1、60天 Р2、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行为——选择复议机关——向本级政府 Р    上一级主管部门            3、法律规定先复议,再诉讼的——不得直接诉讼 Р▲ 1Z308053 行政诉讼的法援管辖、起诉和受理 2分,一个多选 1、★管辖—— 一般—————最初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复议改变原决定的——选择复议机关所在地、最初所在地管辖   人身自由强制措施——被告住所地或原告住所地             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 Р2、★起诉——未复议——3个月内起诉——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复议——15日内起诉——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日计算 3、 行政赔偿  P344案例分析为陈印老师要求的重点。Р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 三个重要概念 Р法的体系: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整体 Р法律部门: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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