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800 万贷:递延收益 800 万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 300 万贷:银行存款 300 万借:递延收益 300 万贷:营业外收入 300 万由于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 因此要在《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表》( A105040 )填报。在该表格的第 5 行第 4 列(其中:计入本年损益的金额)填报 300 万,同时做纳税调减处理;在第 5 行第 11 列(费用化支出金额)填报 300 万,同时做纳税调增处理。为此, 凡是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政府补助, 一律在《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表》( A105040 )中填报,在第 4 行调减,在第 11 行调增,如果不涉及到 60 个月内未全部用于指定用途的情形,最后结果不会有差异。案例 4, 某公司 2013 年2 月从政府获得 1000 万元政府补助, 专项用于补助未来企业的资本性支出,该项补助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假设 2013 年全部将资金用于指定用途,用于构建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从 2013 年 12 月开始投入使用,折旧年限 10 年,不保留残值。企业会计做账: 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1000 万贷:递延收益 1000 万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 100 万贷:累计折旧 100 万借:递延收益 100 万贷:营业外收入 100 万此时除了填报《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表》( A105040 )外,还需要填报《资本折旧摊销调整表》( A105080 )。首先填报《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表》( A105040 ) 第5行4 列填报 100 万元, 并作纳税调减处理, 但累计折旧的调整则要在《资本折旧摊销调整表》( A105080 )第 5 列按税收一般规定计提的折旧额中剔除 100 万元,从而达到纳税调增的目的。即调减在 5040 表,调增在 5080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