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前1个月,经投资人、管理人及托管人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的延期协议。(五)初始销售面值人民币1.000元。XX基金基金合同7第五节基金份额的初始销售(一)基金份额的初始销售期间本基金初始销售期间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初始销售的具体时间由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协商决定提前终止初始销售,并在管理人网站及时公告,视为履行完毕提前终止初始销售的程序。(二)基金份额的销售方式本基金通过管理人及管理人委托的销售机构进行销售。投资人认购本基金,必须与管理人和托管人签订基金合同,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足额缴纳认购款项。认购的具体金额和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三)基金份额的销售对象委托投资单个基金初始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认购费),且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的自然人、法人和依法成立的组织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定客户。本基金的投资人不得超过200人。若法律法规将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四)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投资人初始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不含认购费),并可多次认购,认购期间追加委托投资金额应为10万元人民币(不含认购费)的整数倍。(五)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六)基金份额的计算1、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认购费用=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率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份额初始面值2、认购金额的有效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者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七)初始销售期间的认购程序1、认购程序。投资人办理认购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2、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申请受理完成后,不得撤销。销售网点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