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乙方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转协议的签订、流转款项的收缴等工作。Р十八、在本协议履行间,因抵债土地所发生的农业税费由乙方 承担,甲方不承担相关农业税费。Р十九、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白然灾害造成土地毁损、灭失而 无法从事农业消费的,乙方应在甲方已收益的范围以外重新提供其 他土地或者财产抵偿债务。Р二十、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国家因需要征用抵债土地的,征地 的各项补偿费用,应优先归还甲方未受偿部分的款项。甲方受偿后 剩余部分,归还乙方;甲方受偿后缺乏部分,乙方仍然负责归还。Р二十一、本协议书履行期间,乙方应负责协调好村民的相关工 作,保证甲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顺利进展。Р二十二、对甲方与村民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乙方 无权对协议内容进展干预。Р二十三、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负责逐户通知抵债 土地的现承包人,向现土地承包人说明抵债事宜,做好现承包人今 后年度继续承包、受让、承租土地的宣传工作,停顿收取下一承包 年度的承包费。РР二十四、抵偿债务期限届满,在土地未毁损、灭失和被征用的 情况下,甲方负责将土地交还乙方。Р二十五、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 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书的有机组成部分。Р二十六、如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 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Р二十七、本协议书白双方当事人加盖各白公章之日起生效。Р二十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乙方主管部 门XX县农村信誉联社备案一份。Р特别说明:本协议文本为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共同拟定。甲方 已提醒乙方对协议全部条款进展仔细阅读,并对乙方对协议条款及 措词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答,乙方已经认可甲方的解答,甲乙双 方对本协议的条款及措词理解一致。Р甲方(盖章)Р法定代表人:(签字)Р乙方村民委员会(盖章)Р负责人:(签字)Р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