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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资产管理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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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跟踪。经管站对审计出的问题,要做出审计决定,镇集体资产领导小组要派专人追踪监督纠正。 五、民主管理 1、集体资产要实行民主监督与民主管理,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集体资金收入支出,每月进行一次集中理财,对集体资产运营、承包租赁和处置,拥有审议权、监督权。 2、集体资金的收支情况,每月12日为统一公开日,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状况,每年底公开一次,集体资产的购建、承包租赁、处置实行招投标管理的,要随时公开。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全面公开、逐笔公开、连续公开,让群众明白。 РР 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奖惩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由镇长钟元国同志任组长,分管副镇长臧贻武同志任副组长,纪检、经管、司法、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经管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在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日常工作。成立镇农村集体资产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镇长臧贻武同志任组长,管区书记、经管站长任副组长,建房、土管、林路、水利、司法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设立农村集体资产招投标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管站(简称招标办),负责全镇涉及集体资产购建、承包租赁、资产处置的招投标工作。镇纪委要加大监督力度,积极参与集体资金管理和资产资源市场化运作的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查究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凡是利用职权非法确定承包人、压价发包或低价出租集体资产的,责令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省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依法追偿和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处以造成损失金额百分之十的罚款;对截留、挪用、贪污、平调、平分等非法侵占集体资产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造成经济金额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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