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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政策概述和 操作实务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7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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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0,000Р 4、本月发生内销收入300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Р 借:应收账款 3,510,000Р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 3,000,000Р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0 Р5、本月发生出口销售收入(一般贸易出口)离岸价格计150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Р 借:应收外汇账款     1,500,000Р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 1,500,000Р6、上期留抵税额为95000元。月末,经预审查询,当月150万元出口销售收入全部有电子信息。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作如下计算和会计分录:Р 当月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500000×(17%-15%)=30,000元 Р借: 主营业务成本 30,000Р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0,000Р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作如下计算:Р510000-(680000-30000)-(95000-95000)=-140,000元,期末留抵税额为140,000元Р7、本月收齐2—4月份部分出口货物的单证,到岸价格110万元,实际支付海运费和保险费8万元,到退税机关进行申报,作如下计算:Р 当月免抵退税额=(1100000-80000)×15%=153,000元Р当月期末留抵税额140,000<当月免抵退税额153,000Р 当月应退税额=当月期末留抵税额=140,000元 Р 当月应免抵税额=当月免抵退税额-当月应退税额=153000-140000=13,000元Р七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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