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工亡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要求,职员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根据下列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说明:假如用人单位已参与工伤保险,则上述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假如未参与工伤保险,则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故职员因工死亡,近亲属可取得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费用标准以下: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十二个月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这个标准每十二个月全部会改变,通常每十二个月最少增加数万元。公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最新数据,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3616元×20=672320元。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实施,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72320元,相比上年度623900元,增加了48420元。这个标准没有地域之分,全国统一价。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域上年度职员月平均工资。这个标准一样每十二个月会有改变。公式:当地社平工资×6;比如,北京现在社平工资为7086元,则丧葬补助金为7086元×6=42516元。3、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职员本人工资一定百分比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员生前提供关键生活起源、无劳动能力亲属。标准为:配偶每个月40%,其它亲属每人每个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个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核定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员生前工资;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其它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个月);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首次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员月工资(按月计算)。注:以上标准均基于最新《工伤保险条例》要求及最新统计数据归纳总结。 起源:司法判定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