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领导者强作妄为,肆意任为,主张清静无为,顺道而行。他认为,居上者应知悉自己的责任只是辅万物之自然”而已,应当清心寡欲,清静恬淡,要避免从已私出发,胡乱施政,只有做到这样,才能使管理效率达到最大化。管理者更不应强行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以自己的标准为判断万物的标准,“物之行或随,或噤或吹,或强或赢,或培或堕。”说明物性不同、人性各别乃是世间的常态,若上者树立一标准,强行去改变一物之性,一人之性,只会戗戕害物性,改变人性,“是以上者去甚、去奢、去泰”,这说明聪明的领导者应保持自己的意见,顺应民意。只有在这无所干预中,每个人才能不受外在的干扰,持有、发展自身心性。“无为而治.道法自然”的思维方式是建立在弹性柔化管理方式的理念基础之上,体现出一种自然主义的管理模式。无为,不是不为、没有作为、无所事事,而是主张为人、处世乃至治国、兴邦、治世要顺其自然的基本原则。“道”即规律。由于一切事物的变化都是“道”在起作用,任何人想要对客观事物的发展变化进行人为干预。让客观事物按照自己的主观意愿发展、变化便是不可能的。人们的实践活动只有顺应自然之道。才能因“道”之力有所作为;通过恢复人的自然属性的方式以收到“以无事取天下”的圆满效果。道家思想在管理领域影响深远.对于现代企业管理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其一,管理工作应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态势。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实事求是制定管理方法和策略;其二,管理者要以冷静、持重的态度做事,顺应自然之“道”,适时采取行动且坚定不移地实施。“无为而治”虽然是管理的最高境界,但其必须有一个前提:即管理客体和下属能够实现“自我管理”。倘若一个企业所有的机构、部门和员工都能自觉地按照企业目标来管好自己。做好自己应做的事情,管理者理所当然也就“无为”而“无所不为”了。管理者只有从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中摆脱出来,专心考虑与策划企业的战略和未来等大事。才能“无所不为”。四、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