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问题逐项制定纠正措施,落实到人,限期纠正,质量达标。2、对质量记录要补充完善,保证质量记录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3、每项单位工程完工后,要从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主要功能抽查及观感质量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验收,并做好记录和签认。4.2质量检查依据和方法4.2.1质量检查的依据有: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有关施工技术规、标准、工序标准等及有关质量法规。1、现场施工的依据为设计文件。2、判断施工方法是否正确时,要依照施工工艺标准及经验做法。3、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价的依据是验收规(标准)。4.2.2质量检查和验收的顺序依次为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和整个项目。1、本项目质量检查和验收,均按公路行业标准进行。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一律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执行,不得混淆。4.2.3质量检查方法有实测实量、目测、破损检测、无损检测等。具体方法应按验收标准中的规定进行,并形成记录。4.2.4各级质检人员检查工程质量时必须携带钢卷尺,检查锤等工具进行,以实测实量和破检为主,目测为辅,杜绝走马观花。4.3质量问题整改4.3.1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以返工重做的或更换配件、设备的,应重新进行验收;2、当试块(件)强度不能满足要求时,经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应予验收;3、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严禁验收,应重新返工和验收;4、对观感影响较大的质量通病必须处理,影响很小或不明显的质量通病可不予处理。4.3.2质量通病处理应按以下原则进行:1、涉及使用功能(如受力裂纹、渗漏水等)的必须彻底处理;2、严重影响外观质量的(如蜂窝麻面、露筋漏头、流淌污染、空鼓开裂、色泽色差明显等)必须进行处理,达到“近看不明显,远看看不见”的效果;3、其它轻微外观问题(如细小收缩性裂纹、麻面、气泡等)可以不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