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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煤矿边坡管理办法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78KB

文档介绍
。第二十六条对局部不稳定的边坡,须采取弱层爆破、削坡减载、预留保安平盘、边坡加固(护坡、挡墙、抗滑桩、表面喷水泥砂浆)等措施,或采取不切弱层、预留防滑煤壁的法进行处理。第二十七条台级到界后,要清扫浮,将台阶修整好,做好安全挡墙。第七章边坡科研第二十八条边坡科研是露天矿科研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应根据每年实际情况拨出一定科研费用,进行边坡科研工作。第二十九条建立边坡试验设施,购置必要的设备、仪器,开展系统的边坡科研工作,可采取与有关院校、科研单位合作的法。第三十条各级领导应将边坡管理列入工作日程,有计划的举办边坡技术管理短训班、学术讨论会,大力推广边坡研究新成果,了解掌握国外边坡管理新动态。每年组织一次边坡管理经验交流会。第八章边坡雷达监测预警第三十一条根据高台阶的地质情况,分析存在的潜在危险区域,并对这些区域进行重点的监测。第三十二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系统会自动报警:(一)硬岩情况下,当速度变化值超过10mm/h,变化像素达到两个或两个以上;(二)软岩情况下,当速度变化值超过6mm/h,变化像素达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第三十三条由生产技术部或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研究院相关技术人员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根据不同的情况,设置相应的报警参数。第三十四条边坡监测雷达报警后,由技术人员通知露天矿生产指挥中心。第三十五条由生产指挥中心值班主任通知坑下危险区域作业人员,组织人员及设备撤离危险区域。第三十六条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矿领导及生产技术部领导。第三十七条滑坡后,由技术员确定滑坡区域有无危险;确认无危险后由生产指挥中心通知露天矿工务队对滑坡区域进行清理,迅速恢复生产。第三十八条在滑坡后由露天矿生产技术部和煤科总院研究院共同对事故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由露天矿生产技术部和煤科总院研究院共同备案。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管理办法由黑岱沟露天煤矿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第四十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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