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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计划的复核包括:1、采购需求是否有相应的预算指标;2、是否适应当期的业务工作需要,是否符合当期的采购代理计划;3、采购代理申请文件内容是否完整。第十四条业管部对采购计划的审核包括:1、采购代理计划所列的采购事项我公司是否具有采购资质。2、采购代理计划是否与业务部门的工作计划和资产存量相适应。3、专业性产品是否附相关技术部门的审核意见。4、采购代理项目是否符合当期的采购代理计划。5、采购代理成本是否控制在采购代理预算指标额度之内。6、经办人员是否按要求履行了初步市场价格调查,采购代理需求参数是否接近市场公允参数,是否存在“排他性”的参数,采购代理定价是否接近国家有关标准。7、采购代理组织形式(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单位自行采购、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等)和采购代理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的选取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8、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第十五条财务部对各项业务首付款流程进行审核。  第五章档案第十六条采购代理业务的记录制度1、各业务部门、机构负责采购代理业务相关资料(包括采购代理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的收集、整理,建立采购代理业务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管期限妥善保管,防止资料遗失、泄露。2、需要向业管部同时提交的或按照规定应当向外部有关部门备案的,应当及时提交和备案。3、业管部每季度对采购代理业务信息进行分类统计,与办公室和财务部定期核对信息,并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采购代理预算的执行情况、采购代理业务的开展情况等信息,及时解决采购代理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实现采购代理业务在单位内部公开透明。第六章保密制度第十七条对在执行代理业务中获终不能公开资料、信息、商业秘密予以保密。第七章其他第十八条本办法由甘肃鼎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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