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管理和控制。6、项目工期要求:本项目的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方使用止,不超过1100个日历天。第三节项目管理模式概述本工程的实施采取“项目管理”的模式,由本次中标的项目代建方代表招标方、使用方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组织管理工作,在项目管理服务期限内招标方、使用方授权项目代建单位在代建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范围内行使项目建设的代建管理权。一、项目代建管理的模式1、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形式,招标有经验的专业项目管理公司作为项目单位承担项目建设代建管理任务。项目管理代建单位在招标人的授权下,为项目提供建设全过程管理服务,使该项目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和工期建成,并在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方使用。2、由招标人与项目代建方签订《项目代建合同》,并在该项目资金来源中单独列支项目管理费,作为支付给项目代建单位的管理服务费用。3、项目代建单位负责代替招标人进行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的内容有:编制《项目管理计划书》。项目建设期间的前期报建工作、项目招标(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等)的各项招标工作、工程建设阶段统筹管理、保修期的建设管理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包括在项目决策阶段,与招标人、使用方共同组织设计优化工作,代表招标人、使用方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报批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代表招标人、使用方进行招标管理(含编制工程量清单)、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费用、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资产确权和保修期期满等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所有管理服务工作。4、招标人、使用方应根据已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以及相应的设计规范等条件,提出对项目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和使用功能的具体要求,协助项目代建单位办理工程前期报建等工作,协调落实有关外部建设条件,负责监督项目管理工程的质量,参与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