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档案鉴定小组的通知-关于成立档案鉴定小组的通知为了确保档案安全、保密,减少档案的冗余,根据档案管理《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的需要及档案国家二级目标管理要求,成立公司档案鉴定小组,成员组成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档案的鉴定工作由鉴定小组人员负责根据不同门类的档案的保管期限,及时地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鉴定档案的依据是根据各类保管期限规定,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鉴定,有继续保存价值的要重新确定期保管期限,失去保存价值的要及时进行销毁。为求慎重,应直接对档案内容进行具体分析和详细检查,逐卷、逐份地评定档案的价值。提出继续保存或销毁意见。经鉴定小组鉴定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要编制销毁清册,并附上销毁报告,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销毁(会计档案的销毁要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销毁档案由档案部门负责执行,销毁时应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指派二人监销。销毁的档案必须化为纸浆或焚毁,不准出卖或移作他用。监销人必须待档案全部销毁完才能离开现场,并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签名盖章以示负责。销毁清册按规定妥善归档保管。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