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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现代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50KB

文档介绍
集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办理中职卡资料,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并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为学生办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制订发卡领取签字表。第八步:资助管理员整理学生免学申请费材料和助学金申请材料,进行存档。国家资金到帐后,进行制表核对、发放表。第九步:做好《学校国家免学费学生综合情况花名册》、明细表、统计表;做好助学金发放表签字表、明细表、统计表;做好发放材料的存档,把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存档备查。注意事项:1.学生如实上报,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享受资格。2.班主任、专业部主任、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得暗箱操作,更不得擅自以“该生屡次违反校纪班规,调皮捣蛋”为由,取该消贫困学生已获得的国家助学金申报资格,一经发现,取消相关人员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附件六:《瑞昌市现代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为完善中职和技工学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切实保障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等政策落到实处,严防学校任何人利用学生的国家助学金抵免学生的书本费、水电费、住宿费等杂费,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35号)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财科教【2016】36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发放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瑞昌市现代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省市关于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教育)国家免学费发放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份,保证第一、二、三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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