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企业董事长)由于特殊原因,主持工作的常务副总经理。(2)“企业副职领导”是指:主管生产、经营、质量、技术、财务、人事的企业副总经理(含国有企业副董事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以企业名誉独立对外(国内外)经营的二级机构中担任委托法人或主持工作的经理。(3)“企业经营管理部门正职领导”是指: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副总会计师;企业(不含二级及二级以下机构)的生产、经营、质量、技术、财务、人事等管理部门的正职领导。附表1: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申报表2007年9月14日附表1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申报表姓名:单位:现任职务:申报等级: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管理办公室制填报说明:1、凡申报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包括高、中、初级)的人员均应填写本报表。2、表中第3页“基本情况”、“本人工作经历”以及第4页“业绩考核”栏目的“个人业绩”部分由本人填写,推荐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时应附相关奖项及发表成果(论文、刊物、刊物目录)的扫描件。3、表中第3页“企业情况”,第4页“业绩考核”栏目的“所在企业经营业绩”部分应由申报人所在企业的财务等相关部门填写,并加盖财务部门印章。4、表中第5页“道德水平考核”栏目中的第1、2项由申报人和所在单位分别在“评价成绩”栏的相关选项中计分;第3、4项由相应的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后在相关选项中计分。5、表中第5页“个人道德水平自述报告”由申报人本人填写。6、表中第6页“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成绩汇总表”由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机构根据相关项目评价成绩汇总填写。7、本表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中央各行业、省(市)级资格评价及管理机构逐级审核、签署意见,其中高级职业经理人还需分别经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管理办公室、专家委员会评定工作组审核、评定、签署意见,并由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资格评价指导委员会最后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