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依法治校学校章程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25KB

文档介绍
培养学生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审美情趣及创造美的能力。第三十七条加强劳动教育。按课程计划组织学生进行劳动和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每学期组织学生参加两次以上的社会活动,培养学生生活技能和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果实、勤劳俭朴的品行及良好的社会服务意识。第三十八条强化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学籍管理的规定,认真做好学生入学、报名注册、纪律与考勤、休学与复学、转学等管理工作。第三十九条强化学生管理。学校对在德、智、体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按组织程序予以处分。处分形式有: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第四十条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要广泛收集信息,储存信息,检索信息和处理信息,严守档案信息机密,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第八节后勤管理第四十一条严肃财纪纪律,加强财务监督,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实行财务收支计划管理。根据“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收支预算,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转。第四十三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学校各种收费必须按市教育局、物价局和财政局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做到边收费边开据,严格执行收费纪律,规范收费程序。第四十四条学校一切资金必须进入财政部门指定的账户储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设账户,否则,作挪用公款处理,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第四十五条学校委托的班级、个人代收的费用必须按时收齐并及时如数上缴财务室,如滞留不交,则视为挪用公款,按有关条款严肃处理。第四十六条认真抓好校务公开。学校财经帐目,做到一月一扎帐,财经预决算情况,经费收支情况,经学校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及时向教职工公开。第四十七条强化校产管理,学校各类财产都必须登记造册,一式三份,分别由经办人、财产保管人和财会室掌握。学期结束时,照册核清财产,实行“谁损坏、谁赔偿”,确保财产不流失。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