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数不能满足基层检察院工作实际需求。近年来,各地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各类违法犯罪案件逐年增长,但我院政法编制增加却只有5名,形成了干警奇缺与业务量增大的现实问题。二是当前我院干警队伍年龄老化现象严重,后备力量严重不足。为解决这一难题,我院近年来加大了公务员招录和政法干警招录力度,但由于受编制数量所限,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三是是国家制定颁布实施的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以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和许多基层院一样,我院也面临着检察官断层,尤其是办案一线检察官断层现象愈加突出,不利于检察事业的平衡健康发展,不符合人员梯型组合理论。三、加强政法专项编制管理的思考与建议近年来,通过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总结和思考,感到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编制管理的制度建设。建议制定一个统一的检察机关政法专项编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编制使用管理的原则和要求,各业务岗位的人员配备标准、配置基数,以及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的人员配备比例等。与此同时,贯彻中央11号文件精神,呼吁国家编制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当前基层检察院办案人员编制不足的矛盾,建立起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调整、增加政法专项编制的制度和机制(二)?注重加强检察队伍的能力建设。把提升检察人员自身素质、抓好队伍能力建设作为从根本上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矛盾的对策。一是加快推进分类管理改革,有效整合机构,减少非办案岗位的设置,优化人员力量的配置;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岗位练兵活动,切实增强干警岗位技能,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三是严格考核管理,进一步建立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考核机制,充分激励干警办案工作积极性。(三)?减少基层院非办案因素的减员。针对目前存在的各种非办案因素减员的矛盾比较突出,组织专题调研,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保持办案岗位能满员配备,保证办案人员主要精力用于办案,并将人员编制优先配置到办案一线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