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需要紧急住院治疗的急性期患者,从而提高有限的精神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还要努力提高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和患者规范管理程度。四是要完善重性精神病患者社会保障政策,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规范的治疗。重性精神病患者失去劳动能力,治疗周期长、费用较多。各市要积极呼吁并加强协调,努力在当地建立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对精神病患者报销实行倾斜的政策,降低或取消门诊与住院治疗报销起付线,提高患者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治疗的报销比例。在这里要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目前,卫生部正会同中国残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新农合加强重性精神病医疗保障的专项门诊报销制度,并考虑提高新农合对重性精神疾病住院的保障水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推动本地区相关政策的出台,提高报销比例,考虑采取对在市级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住院的患者,采用与乡镇卫生院住院相同的支付比例;要加强与同级社保部门的沟通,推动居民医保出台加强重性精神病医疗保障的专项门诊报销制度,降低报销门槛,提高报销比例;将重性精神疾病的门诊医疗纳入职工医保门诊大病报销范围。要加强与民政部门协商,完善患者医疗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增加救助幅度,并将低保边缘患者列为救助对象。五是要研究精神卫生防治和精神卫生机构经费投入长效保障机制,保证精神卫生工作稳步发展。长期以来,精神卫生领域发展滞后,基础条件比较薄弱,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较多。目前,省、市、县财政对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专项经费投入很少或几乎没有,许多工作无法开展;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实行差额拨款,且没有从事公共卫生任务的人头经费和必要的工作经费。我们要研究解决这些问题,制定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运行保障机制,明确这些机构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政策。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和指导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工作经费,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列支,各地要做好这项工作经费测算并切实落在实处。